
海南公积金提取要求
?。ㄒ唬┲肮し弦韵虏糠痔崛√跫坏模?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租赁自住住房的;
5、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自住住房损失的 。
自住住房是指产权归职工所有的自住住房 , 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 。
?。ǘ┲肮し弦韵孪崛√跫坏模?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退休及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的;
6、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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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积金哪些情况可以提取?】 ?。ㄋ模┲肮ぜ彝ビ形唇崆遄》抗鸫畹? ,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不得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