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内结婚登记户籍和居住地不一样怎么办?
可在居住地办理结婚 。但须持有居住地有效居住证 。
湖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政策
?。ㄒ唬┳?023年3月1日起,湖北在全省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
?。ǘ┘茨信环交蛩匠W』Э谒诘卦诤笔∧诘木用?,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
【湖北省内结婚登记户籍和居住地不一样怎么办?】 ?。ㄈ┑笔氯搜≡裨谝环绞∧诰>幼〉厣昵氚炖斫幔ɡ耄┗榈羌呛筒沽旎橐龅羌侵さ模?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