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义务教育零择班工作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
切实执行“两公示”
学校应及时通过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公示编班方案和编班结果 , 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问题 。

【嘉兴义务教育零择班工作监督机制】责任督学全程参与
编班方案制订、意见建议征集、编班实施过程等均需责任督学参与,如过程中责任督学变更,需向新参与的责任督学介绍情况,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

严格分班目标管理
小学一年级实行随机分班 。初中七年级按某一次考试成绩为依据均衡分班后 , 班级之间平均分(作为分班依据的某一次考试成绩原始分)不得超过2分 。

编班结果上报备案
学校编班结束并公示后,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将编班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主管部门专项检查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行政、教研、督学等力量,对学校编班结果进行专项检查 。对初中学校的检查要实现全覆盖 。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报告 , 按“三重一大”议事机制提交决策机构进行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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