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异地就医医保报销
属于跨省异地就医的人员,办理了相关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的,可以按照以下比例报销: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ㄒ唬┮桓鲎匀荒甓饶冢?从业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
?。ǘ┮桓鲎匀荒甓饶?nbsp;, 参保人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包括门诊和门诊慢性特殊疾?。┪?6万元 。
?。ㄈ┓咸跫愣钕硎艽龅牟伪H嗽谄鸶侗曜家陨稀⒆罡咧Ц断薅钜韵乱搅品延玫姆值1壤捍右等嗽痹谝患抖ǖ阋搅苹咕鸵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90%和1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88%和12%;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85%和15% 。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90%和10% 。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一)在一个年度内首次发生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特殊性疾病和住院)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50元 。一个年度内起付线累计计算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不设起付线 。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
相关要求
1.本省人员异地就医
【一生回味一面微凉下载 海口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本省人员在海口就医的,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直接报销即可!
2.跨省异地就医人员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