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新全职来乐工作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总额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
在攻坚期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来乐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分别按总额7.2万元、3.6万元、1.8万元、1.08万元的标准兑现,分2年发放 。
对新全职来乐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乐通过从事个人创业、互联网营销等新业态职业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 ,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总额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为1年 。
在攻坚期间 ,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来乐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初创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个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鼓励企业全职引进高校毕业生,新入职民营企业的,按照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薪的30%、20%标准给予企业薪酬奖励,每人总额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 。
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生来乐民营企业工作 , 并通过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公积金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费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3000元 , 期限为1年 。
向全职来乐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租房补贴,分别为每月2400元、1200元 , 累计补贴不超过8年 。向全职来乐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发放租房补贴,分别为每月600元、300元 , 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8年 。
在攻坚期间,新入职在乐民营企业的全日制高校本科生、专科生,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00元、450元 。
向全职在乐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配租人才住房,配租面积分别为90平方米、40平方米,租金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 。
【温州乐清市人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领取条件】向全职在乐企事业单位工作并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40万元、20万元 。向全职在乐企业工作并在乐首购商品住房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发放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配售人才住房 , 配售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90平方米,购买价格分别为备案价(核定价)的60%、70% 。
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首次到乐民营企业就业的,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温州市范围内、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给予个人100元、300元、500元、800元的求职路费补贴 。受邀来乐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引才活动的应届毕业生,经认定,按同等标准享受求职路费补贴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鼓励社会机构为毕业 2 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来乐求职提供短期住宿服务 , 攻坚期间每人每天的标准为120元,累计不超过10天 。
支持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生来乐参加政府组织的实习基地实习活动,分别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2400元、1200元的实习补贴 , 并承担实习期间必要的食宿、交通、通讯、考察、参观等费用,以及在乐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 。
在各大中专院校设立“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对经年度绩效评估确定为合格、良好、优秀、特别优秀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4万元、6万元奖励 。主动与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合作,抓取匹配乐籍企业、乐籍求职人员数据 , 扩大就业供需信息精准匹配覆盖面 。对攻坚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我市民营企业引进全日制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分别按每人2万元、1万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机构引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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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
1.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社保补贴:0577-61520078、61520858
2.公积金补贴:0577-61607189
3.租房补贴、购房补贴:0577-61523113
4.薪酬奖励、路费补贴、驿站补贴、实习补贴、引才补贴:0577-62572820、62572906
·备注:本政策在高校毕业生招引攻坚行动期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有效;其中,博士硕士招引攻坚行动相关政策自2020年12月23日起执行;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