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 成德眉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政策解读

暂行 成德眉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决策部署 , 市医保局紧盯同城化医疗保障发展的难点堵点,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1〕9号)的工作要求,抓住基金收支平衡这一制约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转移互认的关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研究拟制了《成德眉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 以成德眉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促进人才要素自由流动 , 融通四地民心 , 加快成德眉资同城化和都市圈建设进程,提升同城化和都市圈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暂行 成德眉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政策解读】


二、主要内容
一是转移的前置条件 。为克服四市缴费年限认定标准不同的困难 , 简化四市年限互认的计算流程,严格将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德、眉、资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

二是细化互认年限适用条件 。对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门诊血透低自付政策等 , 四地具有差异化的特殊待遇保障政策,以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为享受条件 , 并规定差异化政策范围由各地自行制定 。
三是详细罗列退休情形 。根据退休时缴费年限的实际认定情况,确认一地为医保待遇享受地 。
四是做好风险兜底的条件 。四市共同探索建立四地的风险调节基金的机制,为进一步筑牢基金的风险防范底线留出空间 。
解读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赵晖
联系电话:6188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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