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广西区直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广西区直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广西区直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提取条件:
申请人在区直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 申请人及配偶在南宁市辖区无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
提取额度及时限:
自2022年9月起,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租房提取,每人每月提取额度为900元 。当月未提取的,可多月累计提?。看慰商崛〗鸲畈怀刺崛∑诩涿吭驴商崛∠薅钪停ㄗ饬薰夥康牟怀刺崛∑诩涫导手Ц兜淖饨鹱芏睿?。

提前还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提前或按期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 , 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如偿还贷款时已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冲还贷的 , 对冲还贷的金额不予提取 。
缴存人登录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公积金”App,选择“业务办理—贷款业务”,可办理提前还款、提前结清、对冲还贷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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