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产假最新标准 吉林省产假最新规定

吉林省产假最新标准 吉林省产假最新规定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具体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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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凑呱优姆蚱蓿梢曰竦醚映ど佟⒒だ砑俳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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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产假最新标准 吉林省产假最新规定】 ?。ㄋ模┳优芩暌郧叭胪校ㄔ埃⑷胙А⒕鸵降龋浞延糜筛改杆诘ノ桓萸榭龈枋实辈怪?
 ?。ㄎ澹┒员呔诚咭欢ǚ段谟行律錾募彝ィ?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肮ぴ谙硎芑榧佟⒉佟⒒だ砑佟⒂倨诩?nbsp;, 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 , 可延长产假至一年 , 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

另外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分别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ㄒ唬┓胖霉诮谟?nbsp;, 休息两天,七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ǘ┤」诮谟?,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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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ㄎ澹┗吃卸酥芤阅谥罩谷焉锏?,根据妊娠时间休息二十一天至四十二天 。怀孕二十八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休息九十八天 。
上述手术同时进行两项以上的,休期合并计算,休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 , 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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