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石家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石家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居民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3、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4、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有关单据和资料
1、什么是起付线?
起付线指的是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

2、石家庄参保居民在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元,支付比例为90%;
二级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400元,支付比例为80% 。
参保居民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在市域内县级医疗机构就医的 , 按此规定执行 。

3、石家庄参保居民在市区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一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85%;
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800元 , 支付比例为70%;
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65%;
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60% 。
县(市)参保居民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到市区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此规定执行 。
4、异地就医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转往省内市域外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按在本市市区医疗机构就医标准执行 。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石家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转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每次起付线为3000元,支付比例为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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