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昌市居民医保待遇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提高乙类费用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乙类费用住院报销比例从80%提高至81%;【宜昌市居民医保待遇是什么 宜昌城镇居民医保】
二级医疗机构乙类费用住院报销比例从65%提高至67.5%;
三级医疗机构乙类费用住院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54% 。
二是,提高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从12万提高到15万 。
2.异地就医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取消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和异地就医先行自付10%的规定,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时,与在我市本地就医的报销政策一致;跨省长期居住类、转诊、急诊抢救人员,异地就医与本地的报销政策一致 。
3.意外伤害、住院分娩住院报销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取消意外伤害单次住院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及住院分娩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等规定 , 符合规定的相关费用参照普通疾病住院政策报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