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出申请
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可以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急难发生地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
家庭和个人在非户籍地遭遇急难情况,需要申请临时救助的,可以直接向急难发生地提出申请 。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临时救助申请书,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签字确认 。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ㄒ唬┘彝コ稍保ǜ鋈耍┚用裆矸葜ぁ⒕幼≈?nbsp;, 委托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ǘ┘彝ィǜ鋈耍┚米纯龊瞬槭谌ǔ信凳椋?
?。ㄈ┘彝ィǜ鋈耍┍匦柚С鲈黾? ,或家庭(个人)遭遇急难情况等基本生活困难相关材料;
?。ㄋ模┢渌喙夭牧?。
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各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获取相关材料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
三、相关机构受理审核
四、审核确认
第十五条?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
?。ㄒ唬┲С鲂土偈本戎视靡话愠绦颍?应当按照本工作规程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相关要求开展审核确认 。
?。ǘ┘蹦研土偈本戎视媒艏背绦颍?可以简化一般程序中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审公示等 。
对于事实清楚、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临时救助措施的,应当先行救助 。紧急情况解除之后 , 在10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审核确认有关材料和手续 。
五、调查核实六、审核确认
【达州临时救助申请受理流程 达州临时救助申请受理流程视频】七、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