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公告

宁波江北区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秩序,做好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入园工作,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13〕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优先满足江北户籍3-5周岁幼儿入园需求,按“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入园原则 。现就2021学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年龄要求
小班: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托班:具有一定条件的幼儿园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可以招收3周岁以下儿童(2018年9月1日—2019年2月28日出生) 。
(二)户籍要求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
2、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1年4月底,持有效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同时父或母一方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2021年4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登记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的儿童 。
二、招生程序
(一)今年小班新生统一实行在线报名的形式 。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园报名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选择江北区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择填报幼儿园志愿 。在线报名流程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如下:
(1)4月26日上午9:00至5月5日下午5:00,为在线登记时段 。每位适龄儿童的家长至多可为幼儿选择3所幼儿园报名(“配套幼儿园”或“就近幼儿园”) 。其中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系统平台首先会提示配套幼儿园供家长选择(如果放弃选择配套幼儿园,只能另选2所幼儿园);无配套幼儿园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选报相对就近幼儿园 。监护人须如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
(2)5月15日至5月16日完成现场验证和确认报名工作(每天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到“配套幼儿园”参加现场验证和确认报名(如放弃“配套幼儿园”选项,则到所报“就近幼儿园”中第一个选项的园所参加验证);无配套幼儿园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到“就近幼儿园”中的第一个选项的园所参加验证 。对未能在规定在线登记时段完成报名的,安排5月15日(星期六)下午2:00—5:00到就近幼儿园给予现场补报并完成验证和报名确认工作 。
(3)5月20日之前分批次完成录取工作 。录取信息各幼儿园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家长 。
小小班报名,中、大班插班入园依旧按照往年进行线下报名 。
(二)各幼儿园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江北区2021学年幼儿园新生录取名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

第一顺序:周边区域内“房、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
第二顺序:适龄儿童户籍在周边区域内,且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宅房均在周边区域内 。
第三顺序: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周边区域内,但家庭住宅房在周边区域内,且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 。
(3)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北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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