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时海宁政府拆迁的安置房算有效房产吗?

【幼儿园招生时海宁政府拆迁的安置房算有效房产吗?】答:2022海宁幼儿园招生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 。
发布时间:2022年6月8日
海宁市市属公办幼儿园2022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 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 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 , 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 。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 , 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 , 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 , 能提供有效证明 , 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 , 等同于“有效房产” 。
2.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 , 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 。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 , 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 , 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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