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工伤认定办法可参考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伤认定办法》2015内容: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汕头市工伤认定办法 汕头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 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
第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
第十九条《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相关经验推荐
- 汕头市社会保障卡激活 汕头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办理指南
- 汕头摩托车损毁换证材料 汕头市摩托车报废流程
- 2020汕头清明医院放假通知汇总 汕头市2020寒假放假时间表
- 汕头电动车上牌照流程及费用 广东省汕头市电动车上牌政策
- 汕头受影响企业特别培训补贴申请 汕头市培训费管理办法
- 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资金补贴 汕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经办部门
- 汕头惠民保怎么参保? 汕头市有惠民保险吗
- 汕头惠民保中国人寿服务网点 汕头市人寿保险公司营业厅地址
- 汕头惠民保年度保费标准 汕头市惠民保
- 汕头惠民保个人投保办法 潮州市民保怎么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