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林临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通知( 二 )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临桂区城镇或农村户口(除了失地农民 , 农村户口人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具有在临桂城镇居住的证明 , 如购房、租房合同等;(2)具有曾经在城镇就业的证明 , 如劳动合同、职工社保参保证明等);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 并在《就业援助卡》上登记 , 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 , 并在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4.以个人身份按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
5.如在社会保险部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 需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后方可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三)补贴标准
按3600元/年/人给予补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300元/月/人) 。
(四)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 。其中 , 对于女性就业困难人员 , 2003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 , 退休年龄按55岁计算;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 , 退休年龄按50岁计算 。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个人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
2.乡镇(社区)核实 。乡镇(社区)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 并对核实情况进行公示 , 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后 , 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花名册》报送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 。
3.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对乡镇(社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
4.补贴兑现 。审核通过后 , 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申请人员银行卡账户(工商银行) 。
(六)申报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核实原件);
3.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进行实名登记 , 复印2-15页;
4.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复印件(核实原件);
5.本人在工商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
6.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或个人承诺) 。
四、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涉及面广 , 群众关注度高 , 政策性强 , 各相关部门需高度重视 , 加强宣传、强化管理 , 严防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 广泛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 切实保证就业资金真正落实到符合享受条件的对象上 。
(二)申请人应对自己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如实申报 , 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 , 一经查实 , 即刻取消享受资格 。对违反规定进行审核、支付的 , 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的 , 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 。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应当由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所在地发放 。
(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将优先拨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 。因个人缴费年限不足而延迟退休的人员 , 即女性超过55岁 , 男性超过60岁的不再享受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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