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林临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
根据《桂林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就业补助资金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 <桂林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0〕1号)文件精神 , 为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 , 做好我区2021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
【2021桂林临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通知】(一)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
1.残疾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因失地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
(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程序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 可到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 填写《就业困难认定申请表》 , 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残疾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低保证》(低保人员提供)、征地证明(失地人员提供)等有关材料 , 由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完成认定工作 。
(三)就业困难人员退出的认定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 经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 , 作出退出就业困难人员资格的确认 , 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退出认定原因:
1.开办私营企业或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不接受就业援助 , 或经推荐介绍就业3次以上 , 但因本人原因造成继续失业的;
3.因其他原因暂无就业愿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死亡或户口迁出 , 移居境外的;
5.经查实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
二、灵活就业的认定
(一)灵活就业的形式
灵活就业主要指:无固定雇主 , 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的就业形式;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方式的就业形式 。
纳入灵活就业具体形式有:
(1)从事社区服务业的包括:街道小贩、家庭作坊、家庭日用品维修、夜市摊点等;
(2)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包括:家政钟点工、儿童接送、老年人陪护、病人陪护、居家手工艺等;
(3)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劳务服务的;
(4)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 在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就业形式 。
(二)灵活就业的认定程序
1.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期间 ,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到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
2.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灵活就业所在用人单位出具或个人承诺 , 应包括灵活就业工种、就业收入、就业时间、证明人或所在单位证明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
(二)申报对象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