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汕尾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领指南】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
4.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20人以上 。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
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 。
补贴期限:每年一次 。
所需材料(一式一份):
(1)《汕尾市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表29);
(2)《汕尾市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表30);
(3)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电子证照核验)﹔
(4)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6)符合条件人员社保缴费记录(人社部门内部核验及部门协查) 。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每年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 。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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