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思明区小学入学政策 2022思明区秋季小学积分入学政策( 二 )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区教育局的相关通知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
五、随迁子女父(母)申请积分入学,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六、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但未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做好回原籍就学的准备 。
七、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
八、几点补充说明
(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194号)精神,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可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但暂住年限与居住年限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计算 。
作为过渡,厦门市公安部门在暂住证与居住证衔接问题上规定如下:凡是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暂住证到期的群众,在暂住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申领居住证,造成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期限断档,对此类群众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落户等业务,其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断档时间计入居住证期限,连续计算 。
(二)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子关系的,将无法参加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
(三)厦门市岛外户籍随迁子女,欲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参照本细则执行 。随迁子女父(母)是厦门市岛外户籍的,其在思明区居住情况应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通过网格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 。
(四)坚持做好随迁残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随迁残疾子女通过积分入学派入我区学校的,派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派入普通学校的随迁残疾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依申请,由思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后,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鉴定建议,依据2022年思明区教育局有关招收三类残疾儿童工作意见,提出就学安置办法 。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加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居住、务工、社保等计算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六)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和相关通告均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和厦门思明教育微信公众号(xiamensimingjiaoyu)发布,请及时关注 。
九、本细则由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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