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莆田市荔城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消息

莆田市荔城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
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首先满足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学校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剩余学位通过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各学校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
一、本区户籍就近划片对象报名及条件
1.报名对象:2021年12月31日(含) 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9月1日(含)至2016年8月31日(含)出生的 。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各校要提醒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
户籍在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除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须提供2018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在2019年1月1日(含)后办理的,适龄儿童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
2.具体条件: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
备注:本方案中的“房产证明”指持有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G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
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自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起,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接下来的6年内,只能用于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 。
3.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 。
居住单位公房的相关材料,须由区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核实 。
二、参加派位(或统筹)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对象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本方案统称“五个居委会”)内有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儿童少年 。麟峰小学、梅峰小学片区内,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后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的适龄儿童少年 。中山中学片区内,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未满两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
②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在五个居委会内,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适龄儿童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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