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措施 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二 )


2.做好技能扶贫工作 。扎实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经济薄弱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 , 支持我市职业院校面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展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 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并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 。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
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工信等部门负责或监管的化工、矿山、电力、金属冶炼、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环境保护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纳入补贴培训范围 。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特殊行业上岗证的 ,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每人不高于500元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
大力开展新产业新职业新技能培训
围绕促进转型发展 , 重点开展物联网、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 。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物联网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 并将其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 。
三、政策激励
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
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 ,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范围 。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 , 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 创建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劳模创新工作室 , 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 政府按规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 , 市(县)、区政府根据全日制学制教育毕业生就业人数、培训实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
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基础作用
支持职业院校大力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 , 扩大职业院校社会化培训规模 。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鼓励职业院校利用设备、师资等优势 , 广泛开展技能人才培训 。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工作量可按培训实际课时量同比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 。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技能培训收入可作为单位公用经费来源 , 在符合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标准的前提下 , 可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 由主管部门审核后 , 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 , 向额外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 , 可根据学校额外承担技能培训的任务和质量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 , 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 , 应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向承担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 , 保障其合理待遇 。
充分发挥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培训支持作用
大力发展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 , 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发布的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范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发布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工种)目录并适时调整 , 发布面向全市开展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目录及技能评价机构目录 。江阴市、宜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发布相应目录 。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 。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对承担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 对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 按技师每人1000元、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培养单位奖励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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