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9年高考体检时间 2022年甘肃省高校招生体检通知( 三 )


(二)严格疫情防控,细化过程管理
各级招委会要切实发挥各级卫生健康、疾控和医院等部门的专业指导和专业管控作用,将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流程、纪律等内容列入工作方案,早安排、严要求,推进分类、分段、错峰、错时体检 。县(市、区)要以学校、考试招生机构为基本单元,对体检考生系统分类,合理安排体检时段和体检人数,原则上先在校生、后社会考生 。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体检场地、物资、人员、车辆、体温检测与清洁消毒等工作,特别要安排好突发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考生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体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或其他偶发事件 。
体检前14天,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在校考生、社会考生及参与体检工作的教师和医护人员均要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建立健康台账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收集汇总健康状况监测、记录数据,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信息由其单位报相关主管部门 。原则上考生及参与体检工作的工作人员于体检前14天起不得离开甘肃省,有关人员如在体检前14天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体检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在就近定点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L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并由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体检和相关工作的条件,无明显异常者,可允许参加体检和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不具备相关条件或在体检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可适当推迟其相关体检安排,并逐级上报备案 。
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医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体检工作 。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追究其个人及所在单位相应责任 。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安排专人组织管理学生,严格遵照体检医院的安排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
体检中,如发现疑似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并按照防控要求做好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体检 。“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体检 。如有拟从境外或非低风险区返回的考生,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推迟其相关体检安排 。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问责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大督查力度,对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危害考生利益,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出现错检、漏检、表述不准、结论不准,给考生录取带来遗留问题的,省教育考试院将通报市(州)招生委员会,由市(州)招生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
  五、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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