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已在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妥参保登记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流程
【扬州市个人社保缴纳方式 扬州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1.灵活就业人员凭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出具的《扬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情况表》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自主选定的委托扣缴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手续,签订《代理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书(协议)》,并开立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作为指定委托扣缴账户 。原已与该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协议且未解除委托的,无需重新签订 。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根据其在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确定的缴费险种及其对应缴费标准,于每月25日前在指定委托扣缴账户中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由委托扣缴银行按月代为扣缴 。同时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先扣缴医疗保险费、后扣缴养老保险费的顺序进行扣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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