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幼升小新政策2022 成都市2020年幼升小新政策( 二 )


其他群体入学
(一)来蓉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 , 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 , 于4月20日—5月20日期间 , 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经审核 , 符合条件的 , 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7月15日前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
(二)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 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三)其他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残疾儿童、本市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 , 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 , 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
规范学籍注册及转接管理
(一)规范学籍注册管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 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各学段招生计划数 , 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 。要严格学籍注册 , 逐校审核 , 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 , 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 。
(二)严格学籍转接管理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 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 , 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 , 由原就读学校和地方承担责任 。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 , 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 。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 , 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 , 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 , 于2022年3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 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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