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 )


(七)健全学校体育竞赛体系 。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完善省、市、县、校四级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夏令营)制度,常态化开展班级联赛 。进一步完善分学段、分等级、跨区域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促进体育竞赛活动全员化、常态化开展,打造“贡嘎杯”系列体育赛事品牌 。省、市(州)、县(市、区)每年有计划地举办综合性或单项体育竞赛活动,学校应组建相关体育项目代表队,积极参加不同层级体育赛事 。
(八)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 。积极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深入开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冰雪运动等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分年度逐步提升特色学校比例 。推动武术、棋类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冰雪项目,并融入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机制 。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华传统体育项目 。
(九)提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质量 。充分发挥卓越体育人才引领作用,具备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冠军工作室”,邀请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全国冠军开设专题讲座,指导体育技能,弘扬体育精神 。优化拓展项目布局,深化招生、培养、竞赛、管理制度改革,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中小学体育竞赛相衔接,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 。完善高校体育师资、场地、设备配备,鼓励高校集中资源发展普及性强、增强体质效果好的体育项目 。鼓励高校积极承办体育赛事,参加国际国内比赛,指导支持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体育代表队建设 。
(十)培养高校体育教育专业人才 。大力加强省内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建设,支持体育教育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到2025年立项3至5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8至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提高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体育教育专业人才 。推进政府、高校、中小学协同育人,建设10至15个协同培训基地 。加大学校体育科研工作力度,形成一批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校体育科研成果 。
(十一)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配齐配强中小学体育教师,未配齐的地方每年应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教师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师资不足问题 。实施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帮助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提升体育教育水平 。加强体育教研员配备,各县(市、区)至少配备1名体育专职教研员,鼓励分学段设置教研员岗位,建设体育名师工作室 。推进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工作,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加大对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支持体育教师海外研修访学,定期开展体育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技能评比活动,持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 。
(十二)改善学校体育基础设施条件 。各地要加强统筹,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 。完善体育器材设备补充机制,推进学校卫生(保健)室标准化建设,落实体育教师服装配备等保障要求 。把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 。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一校一策”制定具体方案,切实解决学校运动场地配备不足问题,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中小学校建设室内体育场馆和风雨操场 。
(十三)统筹整合社会场馆资源 。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 。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新建体育场地设施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 。鼓励学校与属地政府共建共享体育场馆 。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定期公布开放公共体育场馆清单,明确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等 。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提高体育场馆利用效率,将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 。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积极承办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活动,为大中小学生体育活动与课外锻炼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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