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涿州市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2021涿州市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表( 二 )


(三)在本市无房产以及无任何形式的建设用地 , 在户口所在地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个人或者家庭收入应在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5 倍以下;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受理之日前 2 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十万元以上的机动车(含十万 ,  车辆价值以税务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的公司法人、股东 , 公司注册资金和股权在十万元以上的(含十万) 。
(四)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即申请人为 单身 , 其父母在我市拥有房屋产权套数大于等于子女人数的);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
第九条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三)住房证明和房屋租赁证明;
(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五)婚姻状况证明;
(六)孤老、残疾、大病、退役、教师、公交、医护、环卫 等证明资料 。
第十条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应当根据各自的准入条件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
(三)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四)劳动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半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保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
(六)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七)在户口所在地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证明(仅限外来务 工人员);
(八)在户口所在地无任何形式的建筑用地或宅基地(仅限 进城务工人员) 。
第十一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城镇居民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 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 然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向所在三处三区、各镇政府统一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二)社区居委会或用人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 就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 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对经初审认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 社区居委会或用人单位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一并报 送所在三处三区、各镇政府 。
【2021涿州市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2021涿州市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表】(三)三处三区、各镇政府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 就申请人的家庭资料、收入、住房状况等进行复审 , 并提出复审意见 。经复审认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 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 , 公示期为 10 日 。公示期间 , 如有举报申请人申报情况不实的 , 由三处三区、各镇政府对所举报的情况进行查证;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 , 将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住房保障部门 。
(四)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 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 , 由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 公示期 间为 10 日 ,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 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批 , 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住房保障部门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材料退回三处三区、各镇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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