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关于员工房租交通等补贴操作的五项细则( 三 )


1.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商联会秘书处提出调剂申请,包括企业名称、可调剂人数、可调剂时间段等内容,由商联会秘书处对接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2.园区就管中心向服务业企业提供园区制造业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对接协商,商联会秘书处和就管中心做好联络跟踪服务 。
3.企业双方就用工方式、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协商一致后,实施用工调剂 。
4.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就管中心提出开展“防疫项目制培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对调剂员工开展培训 。
五、补贴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
用工调剂开始并完成防疫项目制培训后的1个月内,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拨付 。
六、其他事项
1.服务业企业成功调剂同一人员上岗并实施防疫项目制培训的,只享受一次补贴 。
2.对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3.联系方式:园区就管中心
林小姐66608252、包小姐66605933,园区商联会秘书处潘小姐13861308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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