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电话 2022年沙湾市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政策解读( 二 )


特别说明:
1.录取分为两个时间段,第一时间段录取“户籍生”“购房生”“优待生”,第二时间段录取“随迁生”(具体时间以各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
2.预报学校录满后由片区所在学校登记相关信息,教科局协调至相对就近学校解决入学 。
3.乡镇招生工作由各学校按照所在区域行政划分范围自行安排 。
4.如果家庭户口簿的户主不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监护关系变更等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原件 。
5.报名时所有材料为原件,监护人必须如实提供,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或者不实资料,将取消原报名资格,按照实际划分学校 。
五、非沙湾市户籍学生能否在沙湾市上学?
可以 。按照《沙湾市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要求,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如所居住地址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科局协调至相对就近其他学校入学 。
六、入学政策具体应该咨询哪里呢?
各位家长可关注“沙湾市政府网”网站及“沙湾教育E”微信公众号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中小学校和教科局基础教育中心 。
联系电话:0993-6011755 办公地址:沙湾市融媒体中心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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