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调查丨ST榕泰“骨折价”转让应收款:“债务人”否认有欠款, 会计师质疑业务真实性( 三 )


对此,上交所要求ST榕泰说明“结合第三季度业务开展、产品退回等情况,说明本季度营业收入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涉及销售退回的,请说明退回收入对应的交易背景,退回收入的销售产品、销售数量及金额,交易对手方信息、是否为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
【21调查丨ST榕泰“骨折价”转让应收款:“债务人”否认有欠款, 会计师质疑业务真实性】值得一提的是 , 这份问询函从11月2日下发后,直至今日仍未获得ST榕泰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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