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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 ,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5日19时起,将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四川路27号台西九院3号楼;李沧区李村街道中崂路1027号2单元,虎山路街道虎山路87号虎山新苑2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
特此通告 。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19时起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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