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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关于下调辖区内高风险区的公告(2022年第2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调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0日22时起,将我县风险区调整如下:
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1个)
海原县关桥乡马湾行政村海湾自然村海同路以东、五队南路以北、五队北路以南、海同高速以西 。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
海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第26号 中卫海原县下调辖区内高风险区公告】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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