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出具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 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2、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淄博社会散居孤儿生活报障金申请材料】4、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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