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二 )


四、“两病”门诊
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 。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50%,自然年度限额为2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及糖尿病使用胰岛素患者为300元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元/次,一级及以下不设起付线 。门诊慢性病与“两病”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定点为二级及以下选定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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