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规定?
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 , 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 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 。
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 , 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此外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 。
【无锡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规定?】特别提醒: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 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为强制性规定 , 不因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而通融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 , 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 , 处以罚款 。
相关经验推荐
- 无锡单位能调整怀孕女职工工作岗位吗?
- 中药如何治疗女性怀孕后易流产的症状
- 怀孕四个多月可不可以烫头发 孕4个月可以烫头发吗
- 朋友梦到我怀孕了是什么意思 朋友梦见我怀孕了是什么意思
- 孕妇吃什么小孩皮肤白 怀孕多吃什么宝宝皮肤白
- 孕妇可以吃姜黄粉吗 怀孕可以吃姜黄粉吗
- 无锡已到退休年龄医保没交满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 怀孕初期可以喝绿豆百合粥吗 怀孕初期可不可以喝绿豆百合汤
- 怀孕梦见螃蟹是什么预兆 梦见螃蟹是什么预兆
- 孕期性渴望需求增加 孕期性需求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