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详情( 三 )


6月9日—10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
6月16日—19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
7月11日,经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
7月12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
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
(三)组织录取
1.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市直属学校学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7月5日,区教育局公布区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
7月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2.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6月12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民办一贯制学校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
6月14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
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补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
(四)学位确认
7月8日—9日,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最终确认 。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五)入学报到
7月12日—15日,学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其他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 号)及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成都市青羊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成青教〔2022〕133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青羊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青羊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范围升学;在青羊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
(二)残疾少年儿童
区教育局、区残疾人专家委员会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根据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安置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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