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申请指南 南通创新区人才政策( 二 )


3.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复审通过后主动放弃的,自放弃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4.夫妻双方均满足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由夫妻一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
5.人才在申请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由通创投公司立即收回人才公寓,同时,其本人及所在企业不得再次申请享受创新区相关人才安居政策 。
请各单位全面发动,及时做好人才安居政策申报的组织、核查和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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