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南阳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时间( 三 )


第八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与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单招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工程造价、数字媒体技术专业7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数控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药制药、计算机网络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8300元/年;社会体育专业8700元/年;中药学、中医养生保健、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8900元/年;建设工程管理、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市场营销、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9800元/年;空调间住宿收费标准为1270元/年 。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二)助学金:一档助学金4000元/年,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三档助学金2600元/年 。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人 。
第九章 新生报到、资格复查和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具体根据录取通知书中的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材料,退役士兵必须把本人档案转到我校) 。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与录取资格 。
第二十五条 此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接受全日制培养),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按照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南阳职业学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南阳职业学院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单独招生工作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第二十八条 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7-60551111
监督电话:0377-60396693
微信公众号:南阳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邮编:474500
网址:http://www.nyvc.edu.cn
E-mail:11638977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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