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有效期延长通知
2022年7月30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通知:为做好与国家积极生育保险政策等方面相关法规政策衔接,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权益,决定将《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津人社规字〔2017〕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涉及部门职责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构改革方案由相关行政机关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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