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育津贴2020年最新政策 呼和浩特生育金领取条件

呼和浩特生育金领取条件
【呼和浩特市生育津贴2020年最新政策 呼和浩特生育金领取条件】申领条件
(一)在呼和浩特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 用人单位为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12个月以上 。
(二)不满12个月的 , 待连续足额缴纳满12个月后再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首次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 , 设置12个月的等待期 , 等待期内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 ,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
生育保险咨询电话
0471-5181354
呼和浩特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女职工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领取生育津贴天数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 , 按98天计发生育津贴 。
3.难产的 , 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 , 每多生一个婴儿 , 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4.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 , 按42天计发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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