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攻略

佛山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攻略
一、培养对象、内容、目标和形式:
(一)培养对象:
1、与我市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包括养老、幼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技术技能岗位人员(不含劳务派遣员工) 。
2、与我市员工制家政企业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服务协议并按规定在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人员 。
3、集团性企业可组织与其在佛山市内的下属企业或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开展学徒培训 。集团性企业对所属企业学徒开展集中性培训的,原则上由各下属企业向其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下属企业与集团总部都在佛山市的,可由集团总部一起向所在地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
4、探索在集团性企业、大型企业、上市公司、被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开展毕业年度学生学徒制培训试点(以下简称“学生学徒制”) 。鼓励试点企业面向技术技能岗位培养学生学徒,将与本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包括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和就业协议的普通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在企技术技能岗位实习学生纳入学徒培训范围 。试点企业由省市共同遴选确定,遴选办法另行制定 。
(二)培训内容: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工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类职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新职业 。所培训职业(工种)原则上应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备案的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或者有省公布的培训课程标准;尚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或职业培训课程标准的,可按《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开发报审后实施 。
培养内容主要包括操作技能、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安全生产规范、工匠精神等 。培训课程应包括操作技能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通用职业素质课程,每年累计总学时原则上不少于260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具体培训内容、学时数量由企业、培训机构根据职业(工种)差异自行确定 。操作技能课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60%,职工在岗训练学时可计入操作技能课程学时(在岗训练学时原则上不超过操作技能课程课时的50%),具体学时数根据其在岗训练时长累计计算 。企业、培训机构应加大生产岗位技能、数字技能、安全生产技能和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常识、创业创新、健康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力度 。具体培训任务由企业主导确定,企业和培训机构分别承担 。
(三)培养目标:
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 。学徒培养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对于尚无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新职业,支持和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根据职业定义和描述,研究制定培训标准和大纲,开发培训课程,开展新职业培训,培育新职业人才 。
(四)培养形式:
企业和培训机构可采取“集中+分散”、“培训+训练”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徒培训 。支持培训机构采取“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培训,保障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 。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积极应用“互联网+”、APP、职业培训包等模式 。支持企业、培训机构建设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对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所使用的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应具备学员实名注册、签到、学习、测试的功能,且学习过程可记录、可统计(可以导出相关培训数据)、可查询、可追溯 。线上培训学时数应不多于总学时数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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