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证结果处理
(一)凡在认证周期内成功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正常发放;未认证或认证不成功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暂停发放 。待资格认证审核通过后,次月恢复养老金发放并给予补发 。
(二)近年来因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等原因,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而暂停养老金发放的人员或其亲属,应及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并办理养老金恢复或终止等等相关手续,如隐瞒不报,经查实存在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将责令退回骗取的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六、联系电话
中心城区3个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分别为:
(一)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电话0377-61387567;
(二)卧龙区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市七一路777号),电话0377-63895839;
(三)宛城区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市人民北路蓝天游园东),电话0377-63225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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