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 )


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要求,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
鼓励探索积分入学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局属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 。
2023年起,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收一年级自闭症儿童,招生计划3个班,共18人 。不寄宿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高层次人
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三、优化入学报名流程
(一)优化招生报名流程 。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实行“一网通办”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登录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
(二)实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 。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 。选择捆绑派位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
四、合理安排招生入学工作
(一)小学招生工作 。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 。
1.时间安排 。
(1)3月底—5月底,各区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开放,
进行小学入学信息采集 。
(2)7月份,各区市进行招生入学现场确认、录取等工作 。
2.录取办法 。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 。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全部录取 。公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录取办法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 。其余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小学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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