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 天津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公示

》》》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区教体局、区公安局)
(一)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 , 由本人提出申请 , 可在滨海新区落户 。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 。
(二)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承诺无异地社保记录);
2、《居民身份证》;
【天津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 天津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公示】3、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4、学校在学证明或毕业证;
5、学历认证(涉及毕业生);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 , 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 , 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 , 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
(三)申请流程
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 , 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上材料 , 手续齐全 , 当场办理;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 , 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办理落户 。
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一)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 , 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 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 , 可在滨海新区落户 , 其中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 , 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附件1、附件2);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 , 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 , 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 , 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 , 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 , 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所在企业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按规定注册并填报企业正常运营保证书(附件3)后 , 网上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滨海新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 , 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6、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7、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 , 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