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关于调整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大渡口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 , 经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 , 自2022年11月10日起 , 在辖区内调整临时管控区1个 , 新增临时管控区19个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临时管控区范围
申佳子溪苑4栋调整为申佳子溪苑
二、新增临时管控区范围
仁有逸景1栋;蓝谷小镇17栋;中房那里2栋;中交万都汇4栋;晋愉岭海13栋;恒大麓山湖3期48栋;半岛逸景2组团3栋;公园尚城4栋;新工二村19栋;跃进村104栋;翠园村17栋1号-36号;新宝龙2栋1单元;万象汇C区3-3-5;大堰2村11栋3单元;祥和御馨园2期7栋;天泰凤阳小镇(南北两个小区);联发君领西城;卓越西麓九里;旅游学校教师楼A栋 。
三、防控措施
【11月10日关于调整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一)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 , 错峰取物” , 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 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
(二)临时管控时间全部从2022年11月10日0时起算 。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 , 每次间隔24小时 , 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
(三)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 。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 , 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在解除管控前 , 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
(四)自11月10日来 , 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 , 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 落实“三天三检” , 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
(五)做好心理疏导 , 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 , 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
(六)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
(七)本通告与《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一)》《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二)》《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三)》《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四)》所列临时管控区域重叠的 , 须执行本通告防疫措施 。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 未尽事宜 , 以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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