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申报确认流程( 二 )


受理确认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 。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 , 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 。审查合格的 , 在系统中予以分类评价确认 。
四、分级分类公示 。
1.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市人才中心受理评价的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 , 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节日依次顺延)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对上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后可打印评价结果 , 并按批次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市人社局备案 。
2.区县、开发区网站公示 。各区县人社部门、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受理评价的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 , 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节日依次顺延)通过各自官网对上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后可自行打印评价结果 , 并按批次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市人社局备案 。
五、评价确认 。
公示无异议后 , 受理确认部门出具加盖各部门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专用章的《西安市人才分类评确认证书》(见附件2) 。
六、统计入库 。
建立我市专业人才库 , 对评价确认的人才进行入库管理 , 同时可向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实时共享服务 , 也可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
附件:附件1 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doc
附件2 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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