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待遇 , 领取条件是什么?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 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 , 男女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根据不同年龄细分为:
1.自2021年1月1日起 , 已年满65周岁 , 并享受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 , 可不用缴费 , 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 , 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 , 可以一次性补缴 , 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 , 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
【太原补充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2.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 , 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 , 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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