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知识( 四 )


1. 工程量差的调解
工程量的量差是指原施工图预算所列分项工程量 ,  与实际完成的分项工程量不符而孕育发生的差异 。
这是体例竣工结算的主要部门 。这部门量差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1)设计单元提出的设计变动
工程开工后 ,  由于某种原因 ,  设计单元要求转变某些施工要领 ,  经与建造单元协商后 , 填写设计变动通知单 , 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
(2)施工企业提出的设计变动
此种环境比力多见 ,  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 ,  如施工条件孕育发生厘革、某种材料缺货需改用其它材料取代等 ,  要求设计单元举行的设计变动 。经设计单元和建造单元同意后 , 填写设计变动洽商记载 , 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
(3)建造单元提出的设计变动
工程开工后 ,  建造单元按照自身的意向和资金张罗到位的环境 ,  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或转变某些施工要领 。经与设计单元、施工企业、监理单元协商后 , 填写设计变动洽商记载 , 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
(4)监理单元或建造单元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动
此种环境是因为发明有设计错误或不够之处 , 经设计单元同意提出设计变动 。
(5)施工中遇到某种特殊环境引起的设计变动
在施工中 , 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环境 ,  如基础开挖后遇到古墓、枯井、孤石、流砂、阴河等 , 需要举行处置处罚 。设计单元、建造单元、施工企业、监理单元配合研究 ,  提出具体处置处罚意见 ,  填写设计变动洽商记载 ,  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
计算分部门项工程增减工程量的直接费 ,  通常接纳当地域划定的表格举行 。也可按下表形式计算 。
2. 材料价差的调解(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是否有?)
材料价差 ,  是指因工程建造时间段较长或修建材料供给不实时 ,  造成材料实际价钱与预算价钱存在差异 , 或因材料代用孕育发生的价钱差额 。
在工程结算中 ,  材料价差的调解领域应严格按照当地的有关划定管理 ,  不允许擅自调解 。由建造单元供给并按材料预算价钱转给施工企业的材料 ,  在竣工结算时 ,  不得调解 。材料价差由建造单元单独核算 , 在体例工程决算时摊入工程资本 。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举行价差调解 ,  必需在签订条约时予以明确 。材料价差调解的要领有单项调解和按系数调解两种 。一般工程中常用的主材接纳单项调解法 。
3. 用度调解
用度调解 , 是指以直接费某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 计算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用度的调解 。工程量的增减厘革 , 会引起的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用度的增减 , 这些
用度应按当地用度定额的划定作相应调解 。各类材料价差一般不调解间接费 。因为用度定额是在正常条件下制定的 ,  不得随材料价钱的厘革而变动 。但各类材料价差应到场工程预算资本 ,  按当地用度定额的划定 , 计取计划利润和税金 。其它用度 ,  如属于政策性的调解费、因建造单元原因孕育发生的浪费人工用度、建造单元向施工企业的清工和借工用度等 , 应按照当地的划定计算要领在结算时一次清算另外 , 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操作建造单元的水、电用度 ,  也应按划定在工程结算时退还建造单元 , 作到工完账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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