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二 )


2.上传上报相关证明:
【榆中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前,要将相关照顾佐证材料上报初中就读学校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佐证图片在报名结束后,要将照顾证明统计表 (见附件 2)、照顾证明表报县会考办备案 。
户籍在我县的外地回榆考生和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报名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户口簿、学籍证明或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证明等资料,经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佐证图片报名结束后,将回榆考生、同等学历考生统计表 (附件 3) 及户口簿、综合评价等级、学籍证明或毕业证的复印件报县会考办备案
3.学校审核:
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初中学校在系统中对考生填报的照顾证明、志愿信息等进行审核,完成提交
4.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一式两份打印考生报名确认单,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学校盖章后,一份学校留档,一份由考生保管考生完成报名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确认单的确认签字,不进行确认签字的视为无效报名 。
(三) 志愿填报
1.2023 届毕业生由考生在网上完成志愿填报:
(1) 第一批次志愿 。
设重点高中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 2 个志愿 。重点高中志愿考生必须选择“榆中一中”或“县城优质高中” (指恩玲和崇文实验学校) 进行填报
自主招生志愿,可根据是否参加特长生考试选择填报 。
(2) 第二批次志愿 。
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自主招生志愿 3 个志愿 。
第一志愿,可在榆中二中和县职业技术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 2个选项中优先选择一个填报或选“不填报”
第二志愿,可选择榆中二中和县职业技术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剩余的 1个志愿填报或选“不填报”
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可填报同一学校 。自主招生志愿,可根据是否参加特长生考试选择填报 。
第二批次志愿选填了“不填报”的,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
(3)第三批次志愿 。
职业学校志愿,每位考生均可选择“榆中县职业技术学校”或选择“不填报”
2.八年级学生不填报志愿: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也不得擅自许诺宣传误导考生报考 。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
(2)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报名 结束后不得更改 。
四、考试
(一)笔试考试时间
6月16日-18日
(二)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 。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
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 科 。各科满分分值为: 语文、数学、外语各 120分,物理 90分,化学 60 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 50分,地理、生物学各 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满分 740分 。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 30 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包含 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
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 2 科,满分各 50 分 。信息技术教育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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