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 )


1.核对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认真核对考生号、姓名、性别、证件号、户口所在地、是否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是否具有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照片等基本信息,并核对本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的考试成绩等级,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处理 。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转入办理指引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gzzk.gz.gov.cn/zkzz/zkxx/wjtz/content/post_7148970.html) 。未拍摄照片的考生,可选择指定相馆(见附件8)拍摄上传或自行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相片,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拍摄照片 。
2.填写个人资料 。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个人简历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
3.填报体育考试项目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体育考试项目,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 。未通过医务审核的特殊类考生如需重报其他类别,须及时向区招考办书面提出重报申请,并在中考服务平台重新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 。
4.资格申报 。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 。选择不参加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参加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依次完成各类资格申报 。
(1)非户籍生升学资格 。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生,附件3)可申报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应届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往届生报考范围详见附件1) 。未通过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审核的考生如“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服务平台重新申报 。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中,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申报“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可报考广州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
(2)跨区生资格 。有广州市学籍与户籍,但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的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按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按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申报跨区生资格 。跨区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时只可填报学籍学校分得的名额分配计划 。
(3)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 。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附件4),可申报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 。
(4)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
拟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广州市或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
上述(1)至(3)资格须由考生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申报的考生,将视作不具备或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名额分配报考资格无需考生申报,中考服务平台将自动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如有问题须及时联系初中学校处理 。
符合市教育局关于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的考生,须在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申报体育或艺术特长生资格、项目和招生学校 。
5.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须在2023年3月4日18:00时前核准报名各项信息并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状态后可再次修改并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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