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东城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为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制定2023年招生方案如下 。
一、准备阶段
(一)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根据招生简章界定自己孩子的生源类别,准备相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扫描或拍照成图片,图片内容必须清晰、完整 。
(二)家长务必认真阅读学区划分方案,根据学区划分方案界定自己孩子所属学区学校,不得跨学区报名,否则审核无法通过,后果由家长自负 。
(三)家长可以关注东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报名平台使用教程 。
(四)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要求,详见相关民办学校招生通知或招生简章 。
二、报名阶段
(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1、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于当年报名期间向东城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三甲医院出具的医院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由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
2、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按《东城街道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方案(2023年度)》报名入读,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情况采用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 。东城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
初中一年级学生可选择东城旗峰学校、东城实验中学、东城中学其中一所学校填报志愿 。若报名人数超出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的,则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未能录取的,再采用电脑派位安排至其他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若有两所学校报名人数均超出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的,则未能录取的学生全部安排到第三所学校) 。抽签时双(多)胞胎子女在起始年级,以同一个派位号参加派位 。
另外,东城中学和旗峰学校暂时未能满足全员住宿 。
②符合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街道、市或以上相关优待政策执行(详见招生简章),仅限于起始年级,由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以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解决为主;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街道内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解决) 。
③积分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学位由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初中一年级提供50个积分公办学位,纳入户籍生统一招录;小学一年级提供100个积分公办学位,依照积分由高至低,志愿优先,分别安排东城第一小学(40个)、东城第二小学(60个) 。如有放弃公办学位,不作递补 。
(2)民办学校
招生对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②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 。其中:
监护人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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