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通知( 二 )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入围预录取
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入围预录取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即免试入围和考试入围 。免试入围是组织符合免试入围条件的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确定免试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名单;考试入围是采取“学生志愿+学校推荐+综合测试”的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确定考试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名单 。先进行免试入围预录取,再进行考试入围预录取 。入围预录取名额扣除免试入围预录取名额后,剩余名额为考试入围预录取名额 。
考试入围预录取时,依据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 。如出现末位同分,则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理科素养学科成绩高的优先预录取 。
(二)正式录取
1、免试入围预录取和考试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均具备综合类自主招生资格,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综合类考生在中考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考生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如果出现末位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录满为止 。
2、若综合类自主招生学校上传的入围预录取考生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在中考成绩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不超过入围预录取考生数70%录取 。
3、所有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入围预录取的考生被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中招批次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后续中招切线录取招生 。
四、资格条件
(一)免试入围
南安一中和国光中学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普及组福建赛区)省一等奖及以上;“大梦杯”福建省初中数学竞赛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
(二)考试入围
1.名额分配 。各初中校(含完中校初中部)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推荐名额按以下办法分配:
(1)2020-2022年三年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排名前15名的初中阶段学校(按三年全科优秀率、全科及格率和单科及格率的平均值,分别各占40%、40%、20%统计排名),以及2022年综合类自主招生录取率排名全市前5名的学校,即鹏峰中学、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国光中学、柳城中学、水头中学、罗东中学、昌财实验中学、侨光中学、乐峰中学、南安二中、南安六中、英都中学、蓝园中学、东田中学、华侨中学和五峰中学等17所,按不高于2023届学生中考报名人数的15%确定资格入围名额 。
(2)其他中学按不高于2023届学生中考报名人数的5%确定资格入围名额 。
2.推荐
(1)基本条件 。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及以上 。
(2)推荐办法 。推荐学校负责对申请综合类自主招生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对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学校根据规定的三次质量监测的总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综合类自主招生推荐人选 。
三次质量监测为:初三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泉州市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监测(一)、泉州市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监测(二) 。

相关经验推荐